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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的通知
(妇厅字[2006]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

  为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精神,推进双合格活动深入开展,全国妇联将每年9月定为“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上下联动,开展宣传实践活动。为组织好今年的实践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深入开展双合格活动
  今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特别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家庭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第一课堂,在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深化双合格活动,今年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将围绕“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主题,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以家庭、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儿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组织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双合格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活动突出亲子自育,亲子互育,强调家长和儿童参与,重点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通过开展活动,帮助广大家长和孩子深刻认识和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出努力。
  二、扩大宣传,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优势,对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进行聚焦宣传。特别要集中宣传“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十五”期间家庭教育工作及双合格活动所取得的成绩,深入报道各地在开展流动人口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千家万户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用“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规范人们的言行举止,使家庭教育先进理念、科学知识和方法家喻户晓 ,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各地要围绕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突出实践月活动的主题和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新颖、寓教于乐、吸引力强的“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亲子携手同行双合格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挥儿童的主体作用,引导儿童在亲身体验中感悟“八荣八耻”的具体要求,激发内在的道德需求和道德情感,提高自觉实践“八荣八耻”的能力。同时注重家长在儿童道德成长过程中的示范作用。各地可通过巡回报告、亲子读书等活动,帮助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儿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践行,从我做起。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指示精神,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及流动人口子女,使他们从活动中切实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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