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要重点在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
《决定》上下功夫,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主题,从理论和实践的高度,提高认识,加深理解。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实实在在地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基本条件,必须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是重要任务,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基础;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社会管理是必然要求,进一步创新管体制、整合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水平;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必须
充分发挥党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领导作用。
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要紧密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
《决定》中对妇女群众和妇联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
《决定》明确提出,要发挥妇联等人民团体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要着眼于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妇联组织多年来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充分肯定和殷切期望,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广大妇女群众和亿万家庭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妇联组织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妇联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妇联组织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用六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在六中全会精神鼓舞下,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各级妇联组织要牢牢抓住全党全国人民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机遇,扎实推进妇联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按照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提高妇女素质、激发妇女创造活力,全力做好推进城乡妇女发展的各项工作,千方百计为城乡妇女发展生产、扩大就业、自主创业提供服务,努力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城乡妇女协调发展、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把表达和维护妇女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民意表达和反馈机制、妇女权益维护和监督机制,从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把教育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凝聚人心、促进公平、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要充分认识建设和谐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面向妇女儿童,立足社区家庭,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妇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巩固社会和谐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要牢牢把握家庭这个妇联工作的传统优势领域,把和谐家庭建设作为妇联组织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把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有机整合起来,置于构建和谐家庭的大主题中,立足家庭和谐,带动社区和谐,推动社会和谐,逐步把社区培育成妇联工作新的优势领域;要充分认识社会管理格局变革给妇联工作提供的重要机遇,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实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同步、妇女工作与妇女群众需求合拍、妇联影响与社会认同共进,努力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以提高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基层的本领为核心,努力提高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处理社会公共事务、整合社会资源、表达和维护妇女权益、开发和凝聚妇女人才等方面的能力,动员和引导广大妇女紧跟时代步伐,发挥聪明才智,激发创造能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再建新功、再创新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