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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活动的通知

  二、“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活动的具体安排

  活动时间:暂定于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全国总工会将于节能宣传周期间举行“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活动启动仪式。

  活动内容:一是组织工业和通信业企业职工为本企业、本行业节能减排献计献策;二是开展“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征文活动,围绕工业和通信业企业职工为节能减排献计献策的事迹、取得的成效进行讴歌,征文要求通俗易懂、简短精炼、可读性强、图文并茂;三是各地对活动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对在“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

  活动形式: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献计献策活动。

  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省总工会于2011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在“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取得显著成效的3个企业和3名个人材料以及活动总结报告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对表现特别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将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还将根据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级工会应开通专题网上平台,共同收集整理推荐十篇本地区“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优秀征文,于2010年12月31日前,分别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经专家评审后汇编成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部门负责同志亲自挂帅,按照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创新协作机制、制定周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工业和通信业企业要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加强指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级工会组织要指导工业和通信业企业采取各种形式,不拘一格动员干部职工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要积极采纳提出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把建议转化为节能减排的具体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经常在企业内组织类似活动,促进企业提高能源资源的使用效率,通过节能减排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宣传:在“我为节能减排献一策”活动的全过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和全国总工会网站将设置活动报道专题,中央主流媒体和工人日报、中国工业报等媒体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跟踪报道活动开展的情况,营造节能减排的社会氛围。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和相关企业要做好配合工作,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提供相关情况,以便于组织媒体报道,做好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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