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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申报第13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申报第13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中青办联发[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

  为集中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风貌,激励全国广大青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于2009年“五四”青年节期间举办第13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表彰活动。现将申报第13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当代中国青年的最高荣誉。申报人选应是青年中的重大典型,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业绩或在重大事件、国家重点工程以及相关领域中作出杰出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示范引导作用。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在14至40周岁(1969年5月1日-1995年4月30日出生)之间;(2)政治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是当代青年政治进步的楷模;(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是当代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是当代青年精神文明的榜样。

  2.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各申报单位要扩大视野,广辟渠道,面向全社会发现、推荐优秀青年典型,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人选要进行资格审核和认真考察,填写《第13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如实整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并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各省级团委、青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报上来。每个省级团委、青联推报1-3名人选(要有1名优秀的团员或团干部人选;推荐2个以上人选时,人选不能是同一界别),新疆可推荐至4名(含兵团1名)。推报人选要重点向生产、科研、教学等一线倾斜。请各单位于2009年3月31日前将人选申报表、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附事迹材料电子版1份)和申报人选事迹音像素材片(10分钟录像片,DVCPRO或DV带)1份报团中央组织部组织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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