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召开2010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实用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和举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09]40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供销合作社将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各地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民实用技能鉴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决定召开2010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实用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和举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传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精神;总结2009年工作,对2009年度农民实用技能鉴定工作及农产品经纪人星火科技培训工作做出贡献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典型单位经验交流;部署2010年农民实用技能鉴定工作;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
二、参加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主管领导、副省级城市供销合作社主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各一名,供销合作社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及以上鉴定机构负责人一名,受表彰单位负责人一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参会人员原则上应当参加质量督导员培训班,不能请假。
三、时间、地点
2010年4月4日报到,4月5日,举办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培训班;4月6日,召开2010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农民实用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连云宾馆
宾馆地址:昆明市圆通街58号
宾馆电话(总机):0871-5156661
乘车路线:由于机场和火车站没有直达宾馆车辆,建议乘坐出租车前往。
四、费用
工作座谈会不收取会务费;质量督导员培训班不收取培训费,代收取教材费、制证费和邮寄证卡等费用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