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2010年县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重点扶持供销合作社名单的通知
(供销厅经字[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
关于进一步加快县级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供销合字[2009]45号)和《供销合作社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振兴工作方案》(供销经字[2009]46号),促进全系统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协调发展,夯实“新网工程”建设基础,切实提高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水平。在2009年利用“新网工程”建设资金,对155个薄弱与空白县供销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的基础上,经对各地推荐的县级供销合作社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后,决定2010年继续加大力度,重点扶持285个薄弱与空白县的供销合作社建设经营服务网络(名单见附件)。
请各地供销合作社严格按照总社县级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经营服务网络振兴方案及建设规范要求,切实做好相关项目的规划、申报、评审和组织实施、审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扶持资金;总社将会同省级供销合作社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并组织不定期抽查。各地要充分挖掘自身潜力,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扎实推进县级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的振兴发展,巩固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发展基础。
附件:2010年县级经营服务建设重点扶持供销合作社名单
2010年2月8日
附件:
2010年县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
重点扶持供销合作社名单
(共285个)
北京市(2个)
1、平谷区供销合作社
2、房山区供销合作社
天津市(2个)
3、津南区供销合作社
4、大港区供销合作社
河北省(11个)
5、 临城县供销合作社
6、 武安市供销合作社
7、 安新县供销合作社
8、 隆尧县供销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