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评价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什么是采用国际标准?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由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具体清单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11月21日发布的《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中的附件,网址为:http://www.sac.gov.cn/laws/cn/283.htm。
2)如何判定标准的水平?
在判定标准的水平属于超前、平均还是落后时,首先应与我国主流(或平均)的科技、生产、工艺和管理水平相比,考察该标准的各项技术指标到底属于什么水平。其次,不能单纯从标准谈标准的水平,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状进行对比。比如一个“5寸软磁盘”的标准,即使标准本身的技术内容多么合理,测试手段多么先进,由于“5寸软磁盘”属于淘汰产品,在判定该标准的水平时也应选择为落后水平。
3)什么是相关标准?什么是标准的协调配套性?
相关标准指与被评价的标准密切关联的其他标准,如针对同一个或同一类标准化对象的方法标准、安全标准、产品标准等。协调性指被评价的标准与相关标准在主要内容上的相互协调、没有矛盾;配套性指被评价的标准与相关标准互相关联,能够配套使用。如产品标准与基础标准的协调性与配套性,产品标准与方法标准之间的协调性与配套性等。
标准内容有重复也可以判定为不协调不配套。
4)什么情况下被评价标准与其他标准应进行整合?
为了提高标准的结构合理性和内容完整性,将原有的几个标准或一个标准的几个部分合并成一个新标准,以便于用户的使用。
被评价标准与其他相关标准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整合为一个标准:
① 所对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是一个标准,无论这些标准是等同、修改或非等效采用该国际标准或国外标准,都应被整合为一个标准,例如:
国家/行业标准号
| 标准中文名称
| 采标程度及采标号
|
GB/T 4502-1998
| 轿车轮胎耐久性试验方法 转鼓法
| EQV ISO 10191-1993
|
GB/T 4504-1998
| 轿车无内胎轮胎脱圈阻力试验方法
| EQV ISO 10191-1993
|
GB/T 7034-1998
| 轿车轮胎高速性能试验方法 转鼓法
| EQV ISO 10191-1993
|
又如:
国家/行业标准号
| 标准中文名称
| 采标程度及采标号
|
GB 11556-1994
| 汽车风窗玻璃除霜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EQV 78/317/EEC
|
GB 11555-1994
| 汽车风窗玻璃除雾系统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EQV 78/317/EEC
|
② 针对同一标准化对象的不同部件或不同构成部分,分别制定成不同的标准,而这些标准不可能被单独使用,例如:
国家/行业标准号
| 标准中文名称
|
GB/T 3894.1-1983
| 船用布置图图形符号 舱壁、门、窗及舱壁孔、舱口及舱口盖
|
GB/T 3894.2-1983
| 船舶布置图图形符号 舱室家具
|
GB/T 3894.3-1983
| 船舶布置图图形符号 生活卫生设备
|
GB/T 3894.4-1983
| 船舶布置图图形符号 航行设备、灯具及修理间设备
|
GB/T 3894.5-1983
| 船舶布置图图形符号 梯及舷墙
|
③ 针对同一标准化对象,同一成分/性能使用不同的方法来分析/测定/试验,分别制定成不同标准。
国家/行业标准号
| 标准中文名称
|
GB/T 1660-1982
| 增塑剂运动粘度的测定 (品氏法)
|
GB/T 1661-1982
| 增塑剂运动粘度的测定 (恩氏法)
|
又如:
国家/行业标准号
| 标准中文名称
|
GB 14622-2002
| 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
|
GB 14621-2002
|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
|
④ 针对同一标准化对象,使用同一方法来分析/测定/试验不同的成分/性能,分别制定成不同标准。
国家/行业标准号
| 标准中文名称
|
GB/T 14637.1-1993
| 工业循环冷却水中锌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
GB/T 14637.2-1993
| 工业循环冷却水水垢中锌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
GB/T 14638.1-1993
| 工业循环冷却水中铜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
GB/T 14638.2-1993
| 工业循环冷却水水垢中铜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
|
⑤ 针对同一标准化内容,不宜再进行细分,例如:
国家/行业标准号
| 标准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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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323.1-1994
| 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 蛇行试验
|
GB/T 6323.2-1994
| 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 转向瞬态响应试验 (转向盘转角阶跃输入)
|
GB/T 6323.3-1994
| 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 转向瞬态响应试验 (转向盘转角脉冲输入)
|
GB/T 6323.4-1994
| 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 转向回正性能试验
|
GB/T 6323.5-1994
| 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 转向轻便性试验
|
GB/T 6323.6-1994
| 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 稳态回转试验
|
⑥ 其他不应细分的情况。
如果分别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国家/行业标准也存在上述问题,在技术成熟、内容相对完整、将来结构性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可以对其进行整合。
按照以上要求,填写所有需要整合标准的标准号,中间用半角分号分割。
5)什么样的标准不宜作为国家标准?
例如下面两种情况,不宜作为或制定为国家标准:
第一是标准的适用范围过小,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如果标准的适用范围过小,比如仅在一个行业或部门内适用的标准,则不应制定为国家标准,制定为行业标准或部门内部标准即可。如GB/T 14524-1993《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项目申报表及数据库结构》,国家重点新产品的申报属于科技部门的管理职能,该标准只适宜作为科技部统一的工作文件或内部标准。
第二是标准内容过多地规定了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流程,或产品的外型、尺寸、规格等技术要求(主要是产品标准),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和技术创新构成障碍,不利于技术进步,违背了WTO/TBT的原则。
6)什么样的标准才能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按照WTO/TBT原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应严格限定在以下范围:
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
防止欺诈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
保护人身健康和安全;
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
保护环境。
其他,比如为了维护国家正常经济秩序的标准,但必须有充分理由。
7)什么样的标准适宜作为行业标准
依据
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包括强制性行业标准和推荐性行业标准。
8)什么情况属于标准的内容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综合评价表的问题6提到“标准中是否存在其他问题”,“其他问题”是指除了标准总体技术水平高低、标准需要整合、标准不适宜作为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或不适宜作为国/行业家标准以外的问题,分为下列三种情况。
①“存在需要细微改动或补充的地方”,指需要对标准中已达成一致的技术条款做适当的补充或修改,但不足以影响到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或者在起草、印刷标准过程中出现细微的技术错误或意义不明确之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技术勘误表或标准修改通知单的形式进行修改。
②“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标准的内容不够全面需要补充的;
随着技术的发展,标准的个别技术指标需要修订;
标准中的技术指标没有量化;
标准中的指标没有相应的检测方法,或者检测方法过于复杂或成本太高;
标准的技术内容过于繁琐等等。
③ “存在严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标准与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相抵触。
9)如何判定标准的应用状况?
标准的应用状况可以从以下一个或多个方面考察:
考察标准化对象(如产品)是否仍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使用来间接判定标准是否仍被使用;比如某一产品原来在全国范围内广泛生产,企业都按照该标准进行生产,而现在该产品正逐步被淘汰,全国只有几家企业生产,则该标准应被判定为“在较小范围内使用”。
在适用的领域内企业直接或间接根据该标准生产产品的程度?
在适用的领域内企业在签订贸易合同时引用该标准的程度?
在适用的领域内认证或检验机构根据该标准对产品或服务进行认证或检验的程度?
在适用的领域内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在使用该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或监督规范市场等?
对于基础标准,其概念、方法、理论被该领域内多少用户接受或认同?
其他应用情况。
10)如何评判标准的作用?
在评判标准的作用时,应首先选择标准最重要和最直接的作用,比如某一技术标准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虽然它也可指导企业的“组织生产”活动,但由于前者属于重要作用,此时只选择前者就可以了,没有必要选择后者(即某一方面的作用较大,而另一方面作用较小时,比如小于3分,则可以忽略另一方面的作用)。
其次,应从标准当前所起的作用来考察,而不是标准从前或曾经起到的作用,比如某个标准1993年发布时,在规范当时的市场秩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规范程度的提高,该标准现在可能已经没有这方面的作用或者在这方面作用已经很小了,此时就不应该再选择“规范市场秩序”了。
最后,应考察标准实际起到的作用,而不是标准应该起到的作用。
注意,在评判标准的作用时,不可采用“联想法”任意夸大标准的作用。
11)如何判定标准在“促进贸易”方面的作用?
标准在贸易活动中所起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标准打破贸易壁垒,直接降低贸易成本,推动了贸易的发展,或者标准在贸易仲裁中起到了作用等,例如:
标准有效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
标准作为合同的技术内容;
标准作为合格评定程序的依据;
标准打破了贸易技术壁垒,降低了国际贸易的成本;
合理利用标准保护我国民族工业,建立技术性措施,也可认为促进了贸易。
标准只有显著促进了国际贸易时,才可以评为“5”分或“4”分。
12)如何判定标准在“组织生产”方面的作用?
标准在组织生产方面起到的作用大小主要从依据该标准进行生产的企业由此获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何来考察,而不能光看企业是否依据该标准进行生产:
按照该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由此获得的经济效益如何?是否获得成本优势,是否在产品质量和服务方面获得竞争优势,或者提高了用户或消费者的满意度;
按照该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由此获得的社会效益如何?是否促进了产品的互通性和互换性等,并以不破坏可持续发展为前提。
此处的生产不局限于有形产品的生产,服务行业和管理部门的活动也可以看作生产活动。
13)如何判定标准在“保障健康和安全”方面的作用?
在保障健康和安全方面有作用的标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保护人的健康和安全;
保护动植物的健康和安全;
保护残疾人、弱势群体;
社会应急机制、公共安全机制的建设等。
14)如何判定标准在“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方面的作用?
资源包括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如人口资源、土地资源、煤或石油等能源。合理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尽力使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防止、减少并治理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考察标准是否发挥了作用: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开发新能源和再生能源;
合理开发利用各种土地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矿产资源;
预防和控制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