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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和行业标准清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3:
  工作进度与时间安排

  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请各单位收文后,认真研究相关文件,并根据本进度安排提出相应工作进度计划。
  ----2009年9月初,总社科技教育部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并就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协调。
  ----2009年11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应完成《标准体系框架表》、《标准体系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表》及说明性材料的初稿。
  其中说明性材料应包括:
  1、 标准现状分析,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现状分析,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分析,标准体系结构和布局分析,标准数量和质量分析,子体系间或标准间的协调性分析,标准的缺失和滞后分析,标准的适用性和时效性分析等。通过标准现状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包括对具体标准项目的)和改进措施。
  2、 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标准研制
  (1)明确未来3年(2009-2011年)标准制修订的重点领域心以及确定重点领域的依据。《指南》(详见国标委综合[2009]40号)中三(二)列出的重点领域供参考。
  (2) 说明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情况
  (3)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优化
  未设立技术委员会的应结合行业标准化现状,提出是否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议;已设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提出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的设置原则及规划;提出对相关技术委员会调整、整合、撤销、新建的建议并阐述理由。
  ----2009年12月7日,召开专家讨论会,对初稿进行集中讨论。
  ----2009年12月中旬,标准质量处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征求对初稿意见并向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
  ----2010年3月20日,各相关单位提交3个表及说明性材料最终稿草案
  ----2010年6月20日,各相关单位完成3个表及最终稿的上报。

  行业标准清理工作

  清理工作分为以下5个阶段
  ----8月15日---9月5日,标准归口确认阶段
  各技术归口单位、技术委员会确认归口管理的标准,并将确认清单以电子邮件报标准质量处。
  ----9月5日---11月10日,标准清理阶段
  各技术归口单位、技术委员会应组织不少于3名熟悉该标准项目的专家,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评价手册》(详见附件 ),对归口行业标准进行逐项分析、评价,并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整合、废止及更改标准属性的建议。
  专家审查结束后,各技术归口单位、技术委员会负责汇总、整理审查意见,并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
  ----11月10日----11月20日,数据汇总整理阶段
  11月20日前,总社科技教育部将对清理结果数据进行汇总,并进行分类整理。对有异议的项目,协调后提出处理意见。
  ----11月20日----12月20日,网上公示阶段
  清理信息将在总社网站公布,听取各方意见。
  ----12月20日-12月31日,公布最终清理结果阶段
  根据各方意见进行协调,确定最终清理结果,并发布。

  工 作 进 度 表

时间要求

工作内容

所属工作

2009年8月15日-9月5日

 

标准归口确认阶段:各技术归口单位、技术委员会确认归口管理的行业标准,并将确认清单以电子邮件报标准质量处。

 

标准清理

2009年9月初

总社科技教育部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体系建设工作,并就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协调。

 

体系建设

2009年9月5日-11月10日

标准清理阶段:各技术归口单位、技术委员会应组织不少于3名熟悉该标准项目的专家,按要求对所归口的标准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整合、废止及更改标准属性的建议。

专家审查结束后,各技术归口单位、技术委员会负责汇总、整理审查意见,并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

标准清理

2009年11月10日-11月20日

 

数据汇总整理阶段:总社科技教育部对清理结果数据进行汇总,并进行分类整理。对有异议的项目,协调后提出处理意见。

标准清理

2009年11月20日前

各相关单位应完成《标准体系框架表》、《标准体系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表》及说明性材料的初稿。

体系建设

2009年11月20日-12月20日

网上公示阶段:标准清理信息将在总社网站公布,听取各方意见。

标准清理

2009年12月7日

召开专家讨论会,对标准体系建设有关资料初稿进行集中讨论。

体系建设

2009年12月中旬

标准质量处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汇报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进展,征求对初稿意见并向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

体系建设

2009年12月20日-12月31日

公布最终清理结果阶段:根据各方意见进行协调,确定行业标准最终清理结果,并发布。

标准清理

2010年3月20日

各相关单位提交《标准体系框架表》、《标准体系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表》及说明性材料最终稿草案。

体系建设

2010年6月20日

各相关单位完成《标准体系框架表》、《标准体系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体系表》及说明性材料最终稿的上报。

体系建设



  附件4:
  材料报送要求

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是否纸质文件(Y/N)

报送时间

关于推荐国家标准体系建设与行业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计划的函

推荐领导小组成员,提出工作方案和时间表

Y

2009.9.3

关于确认归口范围的报告

确认归口行业标准,提交清单

Y,清单可为电子版

2009.9.5

关于报送行业标准清理结果的函

提交清理结果(具体要求附后)

Y,附件可为电子版

2009.11.10

关于报送**国家标准体系表及相关说明性材料(初稿)的函

提交3个表及说明性材料初稿

N

2009.11.20

关于报送**国家标准体系表及相关说明性材料的函

提交3个表及说明材料终稿

Y,附件可为电子版

2010.3.20



  行业标准清理结果报送材料清单:
  (一)标准出版物
  (二)标准综合评价表
  (三)行业标准清理专家组成员表(表7)
  (四)行业标准清理结果汇总表(表1)
  (五)行业标准清理结果分类汇总表(表2、3、4)
  (六)对其他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意见汇总表(表5)
  (七)行业标准采标统计表(表6)

  附件5:
  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评价手册

  一、什么是评价?
  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评价(以下简称评价)是指从标准或标准计划项目的技术水平、协调配套性、内容结构、应用程度和实施效果等多个角度开展评判,并作出对该标准或标准计划项目应采取何种措施的结论。评价是国家标准清理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评价工作由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本领域有关专家具体实施。
  二、被评价的对象
  被评价的对象分为三种:
  1)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
  2)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
  3)国家/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包括已进入报批程序的项目)。
  三、评价专家
  评价专家由归口单位或技术委员会聘请,每个参与评价的专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认真领会本次国家/行业标准清理工作的总体思路,理解评价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2)具备该技术工作领域内的专业知识;
  3)熟悉被评价标准的基本情况,尤其是标准的应用状况和实际使用效果。
  每个参与评价的专家应真实、准确地提出评价意见。
  四、评价方式
  采用填写综合评价表的方式进行评价工作:
  1)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填写“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综合评价表”,见附表1;
  2)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填写“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综合评价表”,见附表2;
  3)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填写“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综合评价表”,见附表3。
  五、综合评价表的基本构成
  三个综合评价表基本结构相同,存在一些小的差异,下表是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综合评价表对比情况。

  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综合评价表对比情况

评价对象

强制性国家标准

推荐性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问题1~问题7只针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

(问题8和问题9只针对标准修订计划项目)

问题

问题1:该标准是否采用国际标准,被采用的国际标准现状如何?

问题1:该标准是否采用国际标准,被采用的国际标准现状如何?

问题1:该计划项目是否采用国际标准?

问题2:与我国当前的科技、生产、工艺、管理水平相比,该标准的技术内容总体上处于何种水平?

问题2:与我国当前的科技、生产、工艺、管理水平相比,该标准的技术内容总体上处于何种水平?

问题2:与我国当前的科技、生产、工艺、管理水平相比,该计划项目将包括的技术内容总体上处于何种水平?

问题3:该标准与其他标准是否存在矛盾、重复、不协调不配套的地方?

问题3:该标准与其他标准是否存在矛盾、重复、不协调不配套的地方?

问题3:该计划项目与现有国家/行业标准或其他计划项目是否存在矛盾、重复、不协调不配套的地方?

问题4:为了提高标准的结构合理性和内容完整性,该标准是否应与其他相关标准整合为一个标准?

问题4:为了提高标准的结构合理性和内容完整性,该标准是否应与其他相关标准整合为一个标准?

问题4:为了提高标准的结构合理性和内容完整性,该计划项目是否应与现有国家/行业标准或其他计划项目进行整合?

 

问题5:从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内容上来看,该标准是否适宜作为国家/行业标准?

问题5:从该计划项目的适用范围和将要规定的内容上来看,该计划项目是否适宜制定为国家/行业标准?

问题5:按照WTO/TBT规定的五项正当目标,该标准是否适宜作为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

 

问题6:根据我国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和WTO/TBT五项正当目标,该计划项目是否适宜制定为强制性国家/行业标准?

问题6:标准的内容是否存在一些其他问题(除上述问题提到的以外)?

问题6:标准的内容是否存在一些其他问题(除上述问题提到的以外)?

 

问题7: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该标准当前的应用状况如何?

问题7:根据标准的适用范围,该标准当前的应用状况如何?

 

问题8:该标准是否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标准或其他标准所引用?

问题8:该标准是否被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强制性标准或其他标准所引用?

 

问题9:该标准当前到底在哪些方面发挥了作用?发挥了多大的作用?

问题9:该标准当前到底在哪些方面发挥了作用?发挥了多大的作用?

问题7:该计划项目未来将会在哪些方面发挥作用?

  

问题8:如果该计划项目涉及修订一个国家/行业标准,该国家/行业标准的总体评价结论是如何?

  

问题9:如果该计划项目涉及修订多个国家/行业标准,这些国家/行业标准被评价时考虑的整合范围与该计划项目考虑的整合范围是否一致?

评价结论

1)继续有效

1)继续有效

1)继续执行

2)继续有效,只需做少量修改

2)继续有效,只需做少量修改

 

3)继续有效,需与其他标准整合

3)继续有效,需与其他标准整合

2)整合

4)修订

4)修订

 

5)整合修订

5)整合修订

 

6)转化为推荐性国家/行业标准

 

3)继续执行,但需将强制性计划项目调整为推荐性计划项目

7)废止

6)废止

4)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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