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验收工作的通知

  四、公共交通建筑设施

序号

统计内容

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实际数量

五年规划的数量

总数量

统计要求及相关说明

1

轨道交通站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2

民用机场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登机装置,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3

铁路旅客车站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4

汽车站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站台,盲道,无障碍标志,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5

客运码头

 

建筑入口与坡道,通道、走道和地面,楼梯与台阶,电梯,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厕所/厕位,无障碍标志,登船装置,门,停车位符合无障碍要求。大型交通设施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引导标志)。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