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举办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供销厅合字[2009]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根据中以合作社之间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精神,继4月份在山东临沂举办农村金融服务人才培训班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与以色列内盖夫和平与发展战略研究院将于9月中旬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以色列合作社的发展进程、组织体系及作用;
(二)以色列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
(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介绍。
二、参加人员
(一)总社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
(二)国际合作社联盟亚太办事处官员,以色列专家,中方专家;
(三)各省纳入“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2名。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10日至13日,9月10日报到。
地点:总社培训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15号 电话:010-84485298 84485299 传真:010-84485237)
四、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和培训费由总社负责解决,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请省级供销合作社按要求推荐参训人员,并请各单位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材料(基本情况、做法、效果、问题等),于9月1日之前传真(或电子邮件)至总社合作指导部。
(三)请省级供销合作社务必于8月15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总社合作指导部。
联系人:韩 疆 孙富安
电 话:010-66050495 66050130
传 真:010-66050570
E-mail:sunfuan@chinacoop.gov.cn
附件: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报名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中以农民专业合作社
负责人培训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