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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教学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二)论文需将封面、完整目录、正文、封底复印件1份按上述次序装订上报,并请将目录页中本人论文题目用直线划出;专著除上交1本著作原件外还需将封面、版权页、前言、完整目录、后记、封底复印件1份按上述次序装订上报,并请将前言(或后记)中所述个人承担章节部分用直线划出。
  (三)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鉴定(评审)成果需附鉴定(评审)许可证(确认书)、鉴定(评审)证书、经济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查新报告等;每个项目所有佐证材料与一份《申报书》、《承诺书》(申报一等奖还需专家推荐表)装订成册上报。
  (四)各院校及培训中心对有意申报的项目组织初审并汇总排序(附件4)后统一上报。
  (五)各院校及培训中心须对申报成果进行严格资格审查,确保申报质量。论文、专著等佐证材料原件由院校及培训中心教学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审核后在上交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申报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3、成果归属权存在争议者;
  4、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者。
  (六)各院校及培训中心应将申报的教学科研成果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三、申报时间

  各院校及培训中心应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教学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附件4)、《申报书》(附件1)一式5份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册(申报书、承诺书、专家推荐表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于7月15日前报送至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以邮戳为准);同时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kyc1306@263.net,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所有材料不再受理。

  四、奖励形式

  奖项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总社委托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总社审定,教师节前夕以总社文件予以通报表彰,获奖者由所在单位给予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评奖所需要的各种材料附表等,可在中国供销合作网(http://www.chinacoop.com/教育培训栏目)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www.zjiet.edu.cn)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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