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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采用公推公选方式补充国际合作部等四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采用公推公选方式补充国际合作部等四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供销人字[2009]40号)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采用公推公选方式集中补充国际合作部等4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现将《采用公推公选方式补充国际合作部等四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予以印发并抓紧实施。
  附件:采用公推公选方式补充国际合作部等四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附件:
  采用公推公选方式补充国际合作部等四部门局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总社机关四个部门局级领导班子进行补充。一是由于对台事务的扩大,业务量的增加,需要补充国际合作部空缺的副部长职位;二是监察局正局级纪检监察专员李尚元已于2008年10月退休、副局长刘初明将于近期调整到办公厅,需要补充副局长和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副局长级)各一名;三是棉麻局、农业生产资料局(以下简称农资局)“三定”方案明确后,需要补充副局长职位。
  经5月26日总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国际合作部副部长、监察局副局长、监察局副局级纪检监察专员(副局长级)、棉麻局副局长、农资局副局长共5个职位进行集中补充,其中棉麻局副局长同时兼任中国棉花协会常务副会长、法定代表人(正局级),农资局副局长同时兼任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副会长或秘书长。为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补充选拔方式继续按照总社2008年公开推荐选拔三名局级干部的做法,即采取公推公选方式,在总社机关一定范围内公开推荐(个别职位扩大到在京直属单位),公开、民主产生初始提名。基本步骤包括:公布职位及职位条件、单位推荐提名及资格审查、公开民主推荐及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组决定、公示任命等。具体方案如下:
  一、职位及职位条件
  国际合作部副部长。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任条件和资格。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合作社事业;熟悉总社涉外业务,具备胜任工作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外语水平较高,有流利的对外交流口语水平和审阅外文文件的文字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国际交往能力;总社机关现任正处级或副局级干部,其中正处级干部的任职时间需满3年(2006年6月前任职),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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