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支部:
为了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歌颂建国60年来的光辉历程,歌颂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展现总社直属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热爱党、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根据2009年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安排,经总社领导同意,直属机关党委拟在“十一”前夕,举办庆祝建国60周年文艺演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为主线,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展现总社直属机关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取得的成果和供销社人的精神风采为主题。通过文艺演出活动,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爱国热情,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为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建功立业的士气,凝聚团结奋斗的力量,推动直属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二、参加对象
总社机关各部局(包括离退休人员)、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干部职工。
三、演出时间
拟于2009年9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活动细则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1.组织领导。文艺演出是总社直属机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确保文艺演出活动的圆满成功,总社成立国庆文艺汇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总社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艺演出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直属机关党委群工处。
2.参演方式。以总社机关各部局、主管社团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离退休干部部为单位组队参加(如单位人员较少可联合组队参加)。
3.节目要求。思想健康、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多样。各演出单位原则上只限报1个节目参演,每个节目时间不超过5-6分钟。节目要新颖,形式要避免雷同(大合唱、小合唱要严格控制)。
五、活动要求
1.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把这次文艺演出作为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增强集体主义精神和凝聚力的一次重要实践活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带头参加活动,精心组织,积极动员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踊跃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