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关于举办供销社系统农产品购销网络与批发市场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关于举办供销社系统农产品购销网络与批发市场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供销培字[200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系统学习农产品购销网络建设的方法,掌握现代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运作原理和管理技术,总结交流各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新网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总社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供销社系统农产品购销网络与批发市场建设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中国农产品流通状况与有关政策;
  2、国内外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功能及发展趋势;
  3、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与信息化管理;
  4、拍卖、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用;
  5、农产品批发市场赢利模式创新与服务功能拓展;
  6、农产品超市化经营策略;
  7、农产品基地建设与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8、农产品购销中如何发挥农产品经纪人的作用。

  二、师资

  培训班将邀请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农产品流通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培训期间还将安排部分典型地区进行经验交流并实地参观考察。

  三、培训对象

  各级联社主任、副主任及主管“新网工程”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各类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协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四、时间、地点

  2008年12月19--22日(19日报到) 杭州

  五、费用

  培训、资料费1200元。食宿及考察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证书

  培训后将颁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培训中心结业证书”,与会代表请自带2寸彩色照片。

  七、报名办法

  请各省供销社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将参训人员名单统一报至总社培训中心。

  电话:010-84485297  84485299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