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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建设规划方案》的通知

  根据不同经济区域,重点选择区位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交易规模和辐射能力,发展前景较好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建立全国总社与省(区、市)政府合作机制,纳入当地建设规划和重点项目,并取得在用地、配套公建以及其它方面的政策支持。

  以地方供销合作社为主,制定项目规划,筹集建设资金,承担具体实施任务。

  四、选择的条件

  (一)市场整体状况和发展前景

  对总社确定培育的跨区域重点批发市场和区域内的骨干批发市场,要求在区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辐射能力强,集散功能显著,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市场主营产品年交易量占当地同类产品销售总量的四分之一以上。

  (二 )项目法人条件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企业法人,设立董事会,股本结构设置要保持供销合作社在其中处于绝对或相对控股地位,企业规模较大,供销合作社至少也要占有20%的股份,全国总社参股的市场,一律占控股地位。市场由企业法人统一管理,具备“谁投资、谁受益”的发展机制。市场具有完备的交易规则和管理制度,保证交易产品的安全卫生,为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在信息、安全、卫生、收费等方面,接受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当地政府支持情况

  项目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作为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政府在资金、用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五、规划布局与实施步骤

  (一)总社出资1亿元人民币,组建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公司,并选择部分重点市场,与当地政府联合,采取由总社批发市场控股公司直接投资入股的方式,加以重点培育和扶持,建设区域性批发市场,使之成为农产品购销网络的枢纽和龙头,促进农产品流通。

  总社批发市场控股公司直接投资的市场,在目标选择时,应有利于保持供销合作社对市场运营及发展的控制力,有利于发挥对系统农副产品经营网络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产权关系明晰,在投资入股谈判等一系列问题上易于协调操作。二是出资的供销合作社及批发市场有发展规划,未来发展空间比较大,寻求与总社合作态度比较积极。三是基础设施相对完备,辐射能力比较强,已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应。四是区位优势明显,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优势突出,具有辐射带动能力和发展潜力。五是当地政府大力支持,政策环境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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