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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局“新网工程”建设任务和职责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关于印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有关部局“新网工程”建设任务和职责的通知
(供销经字[2008]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充分发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有关部局在“新网工程”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就总社机关有关部局在推进“新网工程”建设中的分工、任务和职责,通知如下:
  一、办公厅
  (一)承担“新网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交办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办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事项的落实;
  (二)负责“新网工程”建设的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媒体宣传及信息收集工作。
  二、人事部
  (一)配合“新网工程”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根据需要建立人才库、专家库,为“新网工程”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围绕“新网工程”建设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并实施总社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主管社团负责人的培训和业绩考核。
  三、经济发展与改革部
  (一)负责制定“新网工程”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和建设标准,检查指导规划的落实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
  (二)建立“新网工程”项目库。按照主任办公会议和协调领导小组的总体思路,提出涉及全局的重点项目建议;
  (三)负责“新网工程”的对外联络,加强与发改委、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
  (四)负责“新网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财会部
  (一)负责协调争取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建立、完善“新网工程”资金支持体系;
  (二)协助财政部有关司局做好系统“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组织总社本级出资企业进行专项资金申报,会同科技教育部、社团管理部做好总社本级事业单位、社团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协调落实根据主任办公会或协调领导小组的总体思路提出的涉及全局的重点项目资金;
  (三)负责组织协调对财政扶持项目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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