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供销厅合字[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四届四次理事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全系统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总社决定在全系统开展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全面了解基层社的整体情况,包括组织体系、经济实力、经营状况、服务“三农”等情况;
2、了解当前全系统已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登记、成员数量、出资规模、行业分布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认真总结近几年基层社改革和发展取得的成效,包括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组织建设、改造经营网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拓展经营业务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4、深入分析基层社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了解各地采取的政策措施;
5、认真研究推进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
二、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1、全面调查: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对各自系统进行全面的统计调查,填报基层社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汇总表(附件1)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总表(附件2);
2、抽样调查: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分别在本系统内随机选择10个基层社和10个已完成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填写基层社改革发展情况调查表(附件3)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查表(附件4);
3、典型调查: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向总社推荐基层社改革发展的成功典型和失败案例,总社进行汇总分析后,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若干典型,进行实地调研,总结推广基层社改革与发展的成功经验。
三、调查要求和时间安排
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此次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对基层社改革发展情况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认真进行统计调查和抽样调查,并及时填报相关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