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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的意见》和《2008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3、加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工种)的培训认证工作。对岗位有特定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人员和工种,五年内培训率达到70%以上,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
  4、加强对农民中各类实用人才技术培训,进一步强化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和认证工作,力争五年超过30%。
  五、加强对培训的规范管理
  实施培训工作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现有培训资源的优势,是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性的重要保证。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技教育部负责制定系统干部职工培训规划,要强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培训中心作为培训基地的职能。总社各培训中心、省、地(市)培训施教机构在同级联社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具体承办、实施各类培训任务;促进培训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成效。
  进一步规范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培训秩序,杜绝以赢利为目的“乱办班”、“乱收费”现象。各级联社业务部门、协会、直属单位举办培训班,需向同级联社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提交培训计划,经批准(备案)并列入培训计划后方可组织实施。
  六、加强系统内培训资源的整合与利用,完善培训网络
  要对总社和各省级联社的各种培训场地、设施和师资资源进行充分的整合和利用,以总社现有培训中心为主体,依托系统内各职业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开放式的区域性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基地。
  各级联社的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是本级系统内培训的管理者。要在上级培训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培训工作;积极协调好各级各类机构的培训活动,避免培训活动的重复和低效率。
  要以优质培训项目为纽带,积极引导系统内培训资源整合,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结构合理的系统内部培训网络。总社各培训中心和职业资格认证中心要努力发挥骨干、示范和龙头作用;省级培训基地要做到培训、服务和自我发展相结合,形成有特色的培训项目,形成上下联系、互相配合的总社---省级社---市级社---县级社四级培训网络。
  要积极推进与系统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可以利用高等院校的资源,开展专题培训,举办MBA培训以及高级管理培训。
  七、加强培训的制度建设
  各级联社要积极支持培训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并制定各种相关制度,如培训目标责任制度、岗位轮训制度、培训支持制度、培训考评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等,使培训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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