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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的意见》和《2008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类教育培训组织是系统培训工作的生力军。各级联社应注重发挥所属教育培训组织参与系统培训的积极性,使之紧紧围绕系统中心工作,承担培训规划中明确的培训任务。各类教育培训组织要切实履行为系统培训服务的职责,圆满完成下达的培训任务。
  三、积极参与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意见》对供销合作社参与新农村人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供销合作社今后一段时期培训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联社要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要把参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作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省联社要发挥领导作用,把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业务工作密切结合起来,作出通盘部署;县一级供销社应把这一工作作为突破口,切实做好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等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计划,提出具体措施。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并结合培训传播合作经济知识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他们坚定合作社理念,成为长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人才,成为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带头人。
  四、制定培训总体目标,加强分类指导,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大力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各级联社要制定中长期的人才培训规划,提出人才培训的总体目标,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分类指导,构筑覆盖主要岗位、全面系统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大力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力争未来五年内,在全系统实现以下人才培训目标:
  1、建立健全各级联社领导班子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各级联社党政一把手至少每两年参加一次上一级联社的培训,班子成员每两年要完成各类脱产培训10天以上,中高层管理人员每三年要完成各类脱产培训10天以上;各级联社新进员工必须接受5天以上的专业培训。
  2、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龙头企业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当前和未来几年重点抓好“新网工程”和专业合作社的各类专业人员培训。其中,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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