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
近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一些行业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3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供销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和主要业务领域,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落实中央重大战略部署的重要任务来抓,要从维护当前安全稳定的政治高度来看待作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组织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到实处,并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严肃责任追究,对于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深入排查治理隐患,确保防患于未然。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总社就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近期作出的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棉花、化肥、烟花爆竹等商品仓库安全设施、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各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采取巡检、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些加强督促指导,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给予严肃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