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相关媒体报道可附后。
附件2: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评选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大对我国重大基础研究进展的宣传,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热情和奉献精神,促进全社会对基础研究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开展“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评选活动。
第二条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的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由国家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共同主办。
第二章 评选标准
第四条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须是本年度在媒体(科技期刊、报纸、电视、广播)上公布的,由我国科学家在国内取得的基础研究领域的重大研究进展。
第五条 “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应具有新闻性、原创性和广泛的社会影响。新闻性是指研究进展在本年度媒体上首次报道并在社会公众中引起广泛关注和影响。原创性是指研究进展取得的新规律、新发现或新方法等。
第三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推荐“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组织基础研究领域的有关全国性学会推荐。
第七条 遴选 根据推荐出的新闻所涉及的研究领域,国家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邀请科技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和有关科技媒体记者共同遴选出30条候选新闻。
第八条 评选 候选新闻由《基础科学研究快报》读者和有关科技专家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得票最多的前10位候选新闻,被确定为“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
第九条 公布 评选出的“中国基础研究十大新闻”,由国家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由国家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