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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
说明:
1、“收费性质”栏: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填“行政”,属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填“经营”,属社团会费的填“会费”,其他收费填“其它”。
2、“文件依据”栏:填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属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填“自定”。
3、“收费单位”栏:填收费的具体执收单位。
附表二:
社团收费治理规范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涉 及 的 部 门
取消收费项目
降低收费标准
数量(项)
涉及收费金额(万元)
数量(个)
涉及收费金额(万元)
第
[1]
[2]
[3] 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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