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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54号--关于批准对龙泉灵芝、平度大花生、湘莲、青海冬虫夏草、同心圆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1. 采挖时间:每年的4月至6月。
  2. 采挖工具:采挖工具切面宽度不超过3cm。
  3. 采挖方式:采挖应遵循轮挖限采的原则进行。采挖工具在距离草头7cm左右,连草皮挖9cm左右,取出虫草。虫草采挖后,坑要填平、踩实,采挖产生的裸露面积不应该超过50 cm2
  4. 阴干后的青海冬虫夏草水分≤10%。
  (四)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虫体似蚕,表面深黄色至黄,粗糙,质脆;断面类白色;虫体长2.8cm至6.5cm;
  (2)子座为棕色细长圆柱形,长约2cm至5cm;
  (3)有环纹20个至30个;足8对,近头部3对,中部4对,尾部1对,中部4对较明显。
  (4)青海冬草夏草的“虫”、“草”完整,每500g≤2000根。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份 %

≤10.00

杂质 %

≤1.00

腺苷 (干品) %

≥0.01

虫草多糖

≥5%

二氧化硫残留量

不得检出



  3. 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附件5:
  同心圆枣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本地优良圆枣品种。
  (二)立地条件。
  保护区范围内海拔高度1800米以下,土壤pH值小于8.5,土壤有机质含量大于0.81%,土壤质地为沙壤土、轻壤土、壤土。
  (三)栽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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