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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进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个人会员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推进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个人会员管理系统工作的通知
(科协学发[2006]30号)


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六届二次常委会议通过的《关于推进所属全国性学会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和规范学会对会员的发展和服务工作,中国科协于2003年2月印发了《关于规范全国性学会个人会员登记号的通知》(科协办发学字〔2003〕6号),在各学会中开始推行个人会员登记号制度。为推进此项工作,学会学术部又专门设计开发了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个人会员管理系统,运用该系统将有助于规范学会管理,提高为会员服务的能力,促进学会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为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学会学术部开展了对各学会系统管理员的培训和系统的调试,针对反馈意见对系统进行了较大改进。目前己有一批学会正在启用此系统,有29家学会正着手进行会员信息数据的转换工作,初步反映情况良好。
  为加快推进此系统尽快投入正常使用,特作如下要求:
  1.各全国性学会要树立全局观念,本着积极落实、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配合中国科协所属全国性学会个人会员管理系统的使用,并指定专人负责。
  2.各学会要按照科协办发学字[2003]6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会员登记号的使用工作,为系统的使用创造良好条件。
  3.本系统正常使用后,可实现科协系统信息的共享,学会可以了解本学会和相关学会的信息,掌握会员动态,利于统计分析、科学管理、会员服务,学会学术部将请有关单位作好技术支撑,并对学会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对表现优异的单位予以择优支持。
  4.学会学术部委托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系统的调整优化、技术咨询、上门服务工作,如学会确有困难,可以请该公司协助解决。
  5.鉴于有的学会原有自己的会员管理系统,如启用新系统,将进行大量烦琐的数据录入或转换工作。为给使用提供方便,特委托中捷京工公司免费负责大批量数据的转换工作。请有意启用系统的学会,于3月31日前,将有关数据交该公司协助处理。
  6.请启用本系统的学会,尽快完成学会文件上传和初始设置工作。需上传的文件包括:学会章程、学会入会申请表、入会须知等;需学会初始设置的内容包括:会费标准、学会分支机构、学会分会或专业委员会、理事职务类别、活动类别、活动级别、报告类型、欠费自动退会时间、每届年限、学会管理员与工作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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