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0年第20号)
现发布《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67-1-2010,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原《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1-98)同时废止。
本标准第3.2.3条、第3.2.4条、第3.2.12条、第3.4.1条、第3.4.8条、第4.1.9条、第4.2.14条、第4.3.10条、第9.0.10条、第10.0.8条、第10.0.11条、第11.1.1条、第12.1.2条、第12.2.3条、第13.2.9条和第13.3.3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