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表彰2009年度“优秀报刊审读单位”、“优秀报刊审读员”、“优秀报刊审读报告”的决定
(新出人〔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新闻出版总署颁布实施《
报纸期刊审读暂行办法》以来,各地进一步加强了报纸期刊审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提高报刊出版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报刊审读员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造就了一支政治敏锐、业务过硬、责任心强、有较高素质的专兼职审读队伍。一大批报刊审读报告内容充实,观点鲜明,及时发现报刊存在的问题,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提供了有益参考。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把报刊审读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对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等30家报刊审读单位、李强等60名同志、《报刊应注重抵制低俗之风工作的实际效果》等43篇审读报告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