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1. 双方共同遵守中国科协科普部资助项目的有关规定。
2.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原协议内容,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3. 双方签定协议后,甲方拨付资助经费。
4. 乙方收到资助经费后,应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不得从中提取管理费或挪作他用。
5. 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实行全程跟踪问效,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报告项目的进展情况。
6. 乙方须在体现项目成果的适当位置上标注中国科协标识。
7. 项目完成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和《总结报告》。
8. 乙方因主观原因致使计划无法执行,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协议,并视实际情况向乙方追回全部或部分资助经费;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要求解除协议时,甲方可视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资助经费。
9. 乙方保证作品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如发现上述作品有剽窃、抄袭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作品中如发现有重大政治、科学、技术错误或严重失密者,甲方有权取消资助,并终止本协议。
10. 乙方需与其他方合作完成项目的,乙方应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须交一份给甲方留存备查。若因合作方违反协议致使项目无法执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连带责任。
11. 甲方组织公益活动需使用该资助项目制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项目制品。
12.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照司法程序解决。
1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同协议其他条款一样,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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