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铁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纳入建设单位考核的通知
(铁建设函[2010]326号)
为进一步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实现又好又快推进大规模铁路建设的目标,根据《铁路建设协调小组第四十九次会议纪要》(铁建设函),现就铁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纳入建设单位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铁道部分年度下达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安排表》所列建设项目均纳入建设单位考核范围。考核按验收组织单位不同分为铁道部组织验收和委托铁路局组织验收。完成验收工作是指,铁道部组织验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时达到规定的验收条件并报请铁道部组织验收;委托铁路局组织验收的建设项目,铁路局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二、铁路局作为建设单位
铁路局每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2分;每少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3分。
三、铁路公司作为建设单位
1.有续建项目。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铁路公司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5分;少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5分。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作为出资人代表的铁路局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3分,少完成1个项目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3分。
2.无续建项目。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项目考核时加5分;未完成验收工作,项目考核时扣5分。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作为出资人代表的铁路局年度考核汇总得分加3分,未完成验收工作,年度考核汇总得分扣3分。
四、验收工作与考核等级挂钩
1.年度考核评为A级的铁路局,完成验收工作必须达到计划安排的80%及以上,否则降为B级;
2.年度考核评为B级的铁路局,完成验收工作必须达到计划安排的70%及以上,否则降为C级;
3.年度考核评为C级的铁路局,完成验收工作必须达到计划安排的50%及以上,否则降为D级;
4.建设项目考核时,没有按时完成验收工作的,考核结果降低一个等级。
五、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