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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中青联发[201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科协,教育厅(教委),学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决定举办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5-9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三、承办单位

  吉林大学、长春市人民政府

  四、参赛对象

  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在校学生

  五、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由全国组委会聘请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专家、学者,风险投资界人士和企业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省(区、市)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六、推进步骤

  竞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5月-6月,各省(区、市)组织本地预赛。

  2.6月25日前,各省(区、市)将作品统一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吉林大学团委),各省(区、市)报送作品的数额不得超过作品数额分配表(见附件2)中规定的数额,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每校申报作品不得超过3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作品要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直接寄达组委会办公室两种方式报送。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3.8月,举行全国竞赛复赛。全国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省(区、市)、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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