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通知
(2010年)
机关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预防和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总社党组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意义
四项监督制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提出,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实践总结,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对于进一步深化总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提高总社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加大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等干部监督工作力度,更好地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总社干部人事工作深化改革、锐意创新,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干部和人才保证。从中组部对总社近两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测评情况看,总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整体满意度逐年提高。但是和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干部选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把好干部进口关和日常管理上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仍然偏低。要紧紧围绕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通过干部培训、制度建设、专项整治等多渠道、多手段,全面规范和提升总社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水平,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努力实现总社选人用人满意度稳中有升、进位赶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