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07年度全国学会改革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申报2007年度全国学会改革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
(科协学发[2007]53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适应新的历史时期对学会工作的要求,深化学会改革,促进学会发展,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团体发展规律的学会发展模式,中国科协拟在2007年内继续确立一批专项改革试点单位,以项目资助方式,择优支持学会开展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一、试点项目类型和内容
  试点包括办事机构建设、承接社会职能两个试点类型。学会可任选上述一个类型进行试点的申报和组织工作。试点周期为2年,经评审、中期检查和验收合格后的试点单位,将在两年内,每年获得资助经费15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办事机构建设试点
  (1)改革办事机构用人机制。实行以竞争和流动为核心的动态人事管理办法,鼓励选聘和向社会招聘学会专职人员。对聘用人员 建立聘后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要求专职人员100%实现社会化招聘。建立理事会对秘书长的评估考核制度。
  (2)加强办事机构工作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人事、财务、资产、档案、印章、文秘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学会干部工作质量意识,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3)加强办事机构基础能力建设与运营管理。加强资产管理,提高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建立学会工作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
  2.承接社会职能试点
  重点支持学会在开展科技评价、科技人员评价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内容可包括:技术鉴定和论证、人才评估、成果评定、科研项目评估、绩效评价、技术标准(规范)编写、发展规划(计划)咨询论证等。
  二、申报时间
  2007年4月30日至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和总体要求
  1.中国科协主管的全国学会具备申报资格。
  2.申报项目属于学会改革试点范围,符合学会发展方向,目标明确,实施计划操作性强,措施有力,经费支出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
  3.申报单位有适度自筹配套经费。
  4.申报及时、规范。未按要求申报的不予受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