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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储蓄部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1.根据总行的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本辖区储蓄工作实际,制定储蓄宣传工作计划,指导辖区开展储蓄宣传工作;
  2.组织辖内大型储蓄宣传活动;
  3.及时为基层行处提供储蓄宣传资料,建立健全储蓄宣传网络,并积极为总行《城市储蓄》组织稿源,提供稿件;
  4.组织储蓄宣传人员的培训和各种类型的考核、竞赛活动,以提高储蓄宣传干部的业务素质;
  5.深入调查研究,组织辖内各种宣传活动,总结交流储蓄宣传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储蓄宣传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向总行推荐典型经验材料。
  第十三条 中心支行、省辖市分(支)行,直辖市支行储蓄宣传工作的基本职责和任务。
  1.贯彻上级储蓄宣传工作精神,开创性的做好储蓄宣传工作,结合本地区储蓄工作实际,制定储蓄宣传工作计划,并做出具体安排,组织实施;
  2.有计划地对辖区储蓄所进行装饰美化,达到树立形象,提高信誉的目的;
  3.抓好典型,总结经验,积极为上级行推荐先进典型,并组织推广各地储蓄宣传的先进经验;
  4.编辑、印发对外宣传资料,并积极向上级行提供宣传素材和稿件;
  5.组织辖区社会宣传网络,总结和交流辖内储蓄宣传工作经验,奖励和表彰先进;
  6.帮助美工、外勤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有条件的也可开展小型多样的培训活动。
  第十四条 县支行(省辖市区办)储蓄宣传工作基本职责和任务
  1.贯彻上级行储蓄工作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并做出具体安排组织实施;
  2.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宣传活动。组织辖区社会宣传网络,发挥储蓄外勤的作用,做好代办员、宣传员、协储员的聘请工作,并加强日常联系工作;
  3.搞好储蓄所的所容所貌美化布置,定期更换宣传橱窗、板报、墙报等内容;
  4.加强社会调查,了解经济信息,收集资料,掌握储户各时期资金投向心理动态,及时向上级行反映情况和上报资料,以便有的放矢开展宣传;
  5.督促、检查美工、外勤人员的工作。

第五章 宣传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五条 储蓄宣传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和任务
  1.根据宣传工作的要点和安排,拟订各个时期储蓄宣传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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