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转化和防范商业贷款
风险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1993年12月14日 工银办[1993]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总行商业信贷部制订的《关于开展转化和防范商业贷款风险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目前我行商业贷款风险较大,且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各行对此要高度重视。这次开展转化和防范商业贷款风险的重点,是在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贷款债权债务不落实、贷款风险大的国有商业批发企业。方案中提出的时间要求是全系统的总体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尽量抓紧。此项工作开展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商业信贷部报告。
附:
关于开展转化和防范商业贷款风险工作的方案
近年来,在流通体制改革中,一些国有商业企业分别实行了“四放开”、“母体裂变”和“国有民营”等经营形式,这对推动企业改善经营,增强活力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有些地方和企业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逃避信贷管理,造成贷款“悬空”,危及贷款安全的问题,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为了更好地支持流通体制改革和切实保障贷款安全,总行决定从现在起至明年4月底,在我行商业信贷部门全面开展一次转化和防范贷款风险的工作,现就此提出如下方案:
一、范围和重点
这项工作的对象是与我行有贷款关系的商业企业,重点是在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改变了企业组织形式,贷款债权债务不落实和呆帐、呆滞贷款多的国有商业批发企业。
二、基本目标
1.逐户核实贷款帐目,摸清呆帐、呆滞贷款底数。
2.对变更了贷款债务人,或虽未改变债务人但债务不落实的企业,全面落实债权债务,重新更换借据,并补办或完善抵押、担保手续。
3.协助呆帐、呆滞贷款多的企业订出消化措施,并组织落实,力争1994年呆帐和呆滞贷款比上年末下降10%。
4.加强和完善信贷管理,防范新的贷款风险。
三、主要方法和步骤
1.认真学习,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组织商业信贷干部认真学习经济、流通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加强信贷管理、防范贷款风险的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与要求。与此同时,采取召开银企座谈会等形式,向与我行有贷款关系的重点商业企业进行宣传,争取企业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