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实行
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国农业银行
对<关于实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暂行规定>说明》的通知
(1993年9月1日 农银发[1993]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珠海、汕头、浦东、新疆兵团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实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暂行规定》和《中国农业银行对<关于实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暂行规定>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一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实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日)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有利于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的运行管理机制,对农业银行实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及其基本原则
(一)推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是农业银行的一项基础性改革,是信贷经营管理的核心。它是根据市场经济的特征,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以及数学方法,对信贷资产的预期风险和事实风险进行度量、防范和监控,达到信贷资金的高效运用、正常归流和增殖,实现信贷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统一的科学管理方法。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对象包括农业银行经营的本币贷款和外币贷款。
(二)分类管理,突出重点。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重点是商业性贷款。在农业银行既承担政策性贷款又办理商业性贷款的情况下,对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实行分别管理,分别考核。商业性贷款必须按照风险管理的规定进行运作。政策性贷款也要讲求经营和效益,分别情况参照商业性贷款风险管理的办法进行管理。
(三)坚持预期风险防范和事实风险消除并重。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包括预期风险管理和事实风险管理。预期信贷风险管理是指在贷款发放及收回前,对影响贷款正常归流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具体防范贷款风险发生的办法。事实风险管理是对存量资产中已经发生的不能正常回归的贷款进行的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这部分贷款逐步予以消化。
(四)按照市场经济法则,借鉴国际银行的先进管理方法,结合农业银行的实际,落实、完善制约机制、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信贷资金营运实行风险度量、体制制约和权限管理,强化信贷资产管理整体意识和岗位权责制约。
(五)坚持权、责(险)、利相统一。要通过完善岗位责任制等多种有效办法,纠正目前普遍存在的贷款决策者盲目运用自己的权力,但不为由此而带来的不良后果承担风险责任的状况,明确职责,把权、责(险)、利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