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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关于集中资金支持重点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关于集中资金
 支持重点的意见》的通知
 (1993年7月24日 工银发[1993]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集中资金保证当前经济工作重点需要的通知》要求,总行制订了我行集中资金,支持重点需要的政策措施,经7月份全国分行行长会议讨论修改,现将《中国工商银行关于集中资金支持重点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集中资金支持重点的意见

  最近,国务院发出了《关于集中资金保证当前经济工作重点需要的通知》,指出资金紧张已成为当前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要求坚决压缩那些应当压缩的资金,大力收回各种不合理占用的资金,要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农业、有效益的国有重点企业和国家的重点建设项目。各行要切实按照国务院上述通知要求和人民银行有关部署,集中有限资金支持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需要。
  一、今年以来,各行认真贯彻年初全国分行行长会议精神和总行后来确定的保支付、保收购、支持重点的资金安排顺序,克服资金紧张的困难,在支持农副产品收购、支持国有重点企业、支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尤其是支持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筹措和到位较好,到目前为止,全系统尚未出现我行开户企业在直接收购中因收购资金、现金供应脱节而向农民打“白条”的现象。
  但是,由于存款增长缓慢等原因,当前国有重点工商企业流动资金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贷款供应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据统计,6月末与年初相比,各项贷款增加319亿元,比去年同期少增加153亿元,其中工业贷款增加170亿元,比去年同期少增加114亿元,即少增加40%;固定资产贷款增加35亿元,比去年同期少增加69亿元,即少增加66%,完成全年计划的进度由上年同期34%下降为17%。尤其是对大中型企业贷款投入不足的矛盾更为突出。据对同我行有贷款关系的4万户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统计,今年1-5月,我行对它们增加流动资金贷款39亿元,比去年同期少增114亿元,少增加75%;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纷纷转向别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致使我行与他行注入贷款的比重由去年同期75:25变为33:67。其中的7000多户大型企业更为突出。今年1-5月,我行对它们增加流动资金贷款20亿元,比上年同期少增96亿元,少增83%,使我行与他们注入贷款的比重由上年同期82:10变为28:72。支持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的情况虽然相对好一些,但形势也很严峻,不容乐观。
  二、为了集中资金支持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需要,总行要求各行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从实际出发,确定贷款发放的顺序,做到有保有压,扶优限劣。从全行来看,明确三个重点支持的信贷投向:即支持农副产品收购;支持效益好的国有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支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技改项目的合理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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