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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资金管理办法

   贷:913同城人民银行往来
  省行收到上述电报后,与人行记帐回单配套转帐。
  会计分录:
  借:902全国联行往来
   贷:9178省分行、地市级分行间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专户(地市级分行户)
  借:913同城人民银行往来
   贷:902全国联行往来
  例2:若地市级分行某月5日,902科目人民币余额为借方时,其会计分录与该科目余额为贷方时的会计分录相反。
  若地市级分行902科目人民币余额为借方,并需要向省分行领用资金时,应拍发电报至省分行,使用电报格式4。
  省分行收到此电后,会计分录与地市级分行向省分行实缴汇差资金的会计分录相反。
  地市级分行收到省行下拨资金电报后,与人行记帐回单配套转帐。
  会计分录:
  借:902全国联行往来
   贷:9178省分行、地市级分行向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专户(省分行户)
  借:913同城人民银行往来
   贷:902全国联行往来
  凡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各地市级分行以下的各分支行处的联行汇差调拨,应参照此办法,由各省分行自行制定清算方法,并请上报总行财会部联行处备案。但至少应每五日(即每月4日、9日、14日……)与上级行清算汇差。平时若汇差超过规定的限额,应随时向上级行上缴;借差及时领用。
  三、各省分行应在每旬初用电报,或者传真向总行财会部联行处报送9177和9178两个二级科目的余额,即在每月1日、11日和21日,将9177二级科目和9178二级科目余额报送总行。
  格式如下:

        年  月  日   ××省分行    单位:万元

┌────────────────┬─────────┬───────┐
│           项目   │         │       │
│                │   借或贷   │   余额  │
│ 科目             │         │       │
├────────────────┼─────────┼───────┤
│       9177     │         │       │
├────────────────┼─────────┼───────┤
│   9178省行汇总余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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