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关于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资金管理办法
(1993年6月4日 中银财[1993]172号)
根据联行制度有关规定,以及对加强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资金管理的需要,结合我行业务状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汇差科目的设置
在“917国内联行内部往来”科目中设立“9177总行、省分行间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专户”和“9178省分行、地市级分行间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专户”两个二级科目。
凡各省分行“902全国联行往来”科目所反映的人民币联行汇差,一律通过9177二级科目核算。本科目下,总行以各省分行(包括与总行直接清算汇差的计划单列市分行)名义开设帐户;省分行以总行名义设立帐户。
凡各省分行辖内的地市级分行“902全国联行往来”科目所反映的人民币联行汇差,一律通过9178二级科目核算。本科目下,省分行以辖内各地市级分行名义开设帐户,地市级分行以省行名义设立帐户。
二、会计核算手续
(一)设立“9177总行、省分行间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专户”二级科目后,各省分行(包括与总行直接清算汇差的计划单列市分行)每日将902科目的人民币余额,转入上述二级科目中反映。“贷差”超过规定的限额的部分,应随时向总行实拨资金上缴;如属“借差”可向总行领用。
例1:××省分行。若902科目某日人民币余额在贷方。
会计分录:
借:902全国联行往来(电划报单。格式1)
贷:9177总行、省分行间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专户(总行户)
电报格式1:“联、借(金额)万、调整汇差、报单号、密押、发报行行号、发报日期。”
总行收到报单后,会计分录为:
借:9177总行、省分行间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专户(××省分行)
贷:902全国联行往来
若贷差超过限额,省分行应按规定将超过部分通过当地人行电汇总行,同时填制902电划报单借、贷方各一份通知总行。会计分录:
借:9177总行、省分行间全国人民币联行汇差专户(总行户)
贷:902全国联行往来(电划报单,格式2)
电报格式2:“联、贷(金额)万、调整汇差、报单号、密押、发报行行号、发报日期。”
借:902全国联行往来(电划报单,格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