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并指定1名专门工作人员担任学术秘书,承担课题研究和报告编写的有关联络、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学科发展分报告和学科史编写组由 1名本学科领域的著名专家或学术带头人担任首席科学家,其他组成人员根据课题研究任务确定。该研究组成员主要由本学科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和一线专家学者担任,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研究组成员数量不少于10人。
首席科学家:把握本学科研究方向,审定本学科研究计划,牵头组织拟定编写大纲、编写学科发展报告(或学科史),审定本学科发展报告(或学科史)最终稿。
学科发展分报告和学科史编写组:在首席科学家的领导下,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定本学科研究计划并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编制完成本学科发展分报告(或学科史),承担学科发展报告综合卷有关文本内容。
第二十五条 学科发展报告综合卷专家组和编写组:
(一)学科发展报告综合卷通过招标与委托相结合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并设立专家组和编写组。专家组由中国科协学术与学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专家担任。
编写组由执笔撰写学科发展综合评述的专家,以及当年度每个科学发展分报告编写组的1~2名专家组成。
(二)专家组:对年度学科发展报告综合卷的编写大纲,提出对年度学科发展报告综合卷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编写组:以各学科的年度发展分报告为基础,并研究分析相关学术文献资料,对年度所涉及各学科的发展进行研究、分析和梳理,制定年度学科发展报告综合卷的编写计划并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完成年度学科发展报告综合卷的编撰工作。
(四)学术秘书组: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文秘工作以及与各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
第二十六条 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负责中国科协学术建设发布会的组织、联络及会务等相关筹备工作。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二十七条 本项目经费在申报、评审和报批通过后,由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给予立项支持。
第二十八条 鼓励全国学会按照本规定有关要求,经学会学术部审定同意后,自筹经费开展研究工作,统一纳入中国科协学科发展研究和学科史研究序列。
第二十九条 经费管理及使用参照《
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经费管理及使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