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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学科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印发《中国科协学科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科协学发[2008]74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进一步做好学科发展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学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依据《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中国科协学科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件:中国科协学科发展研究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二○○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
中国科协学科发展研究项目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科协学科发展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科技大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国科协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学会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研究学科发展历史和最新进展,展望学科发展趋势,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为提升我国科技原始创新能力服务。
  第三条 本项目包括年度学科发展研究(以下简称学科发展研究)和学科史研究。实施内容包括开展学科发展研究、编制出版学科发展报告、召开学科发展讨论会;开展学科史研究、编写出版学科史、召开学科史讨论会;召开中国科协学术建设发布会等。
  第四条 本项目由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统一组织协调,统一组织出版年度学科发展报告、学科史,召开中国科协学术建设发布会。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承担组织相应学科发展研究和学科发展报告编制、学科史研究和学科史编写、召开相应学科发展讨论会和学科史讨论会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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