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单位自行确定题目和框架,内容须符合下列条件:
(1)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能的培训;
(2)现代信息工具应用技能;
(3)相关学科和领域的最前沿知识;
(4)相关学科和领域的最新政策、法规、制度和管理规定。
项目实施形式包括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远程教育等。授课师资应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授课经验、掌握创新理论和方法的专家。
二、申报对象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三、申报条件
1.有开展继续教育活动的经验、具备相应施教基础和人员条件。申报项目必须在2008年内完成。
2.申报材料报送及时、规范。不在受理期内申报或申报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与其它机构合作的项目或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的,优先考虑。
4.未完成2007年度继续教育试点示范项目或未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单位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9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申报单位须遵守《
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提交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培训与继续教育处,同时报送《项目申报书》的电子文本。
3.《
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项目申报书》可分别在中国科协网页(http://www.cast.org.cn)“学会与学术栏”和“通知通告栏”下载。
4.申报单位应服从中国科协继续教育试点示范活动项目的总体安排,申报内容符合项目支持方向,要素齐全、目标合理、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经费开支符合《
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和范围。
5.申报项目按照“依靠专家、择优支持、突出重点、促进发展”的评审原则,择优支持。评审结果将在中国科协网站上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