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土资源部关于巩固和扩大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成果的通知


  七、强化服务管理,推动地勘单位改革发展

  加快职能转变,加强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与管理。建立注册地质师制度,强化地质勘查个人执业法律责任,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作用,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行业自律,保障地质勘查工作质量,为建立风险勘查市场奠定基础。进一步探索行业服务的有效措施和途径,推进地质勘查行业规范和标准的“立、改、废”。完善境外矿产勘查开发信息服务系统,为地勘单位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地质勘查行业服务体系。

  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要求,坚定国有地勘单位改革方向,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在地勘行业改革发展调研的基础上,总结、提炼、推介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深化对已有成功经验的研究总结,形成制度和政策;进一步加强重大共性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着力破解难题,为地勘行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和促进国有地勘单位以市场为取向健康发展。地勘单位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改革发展,不断提高竞争力,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主体。

  八、落实目标责任,推进“大讨论”走向深入

  继续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明确地质工作改革方向和发展思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推进思想观念、管理职能、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结合部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部机关有关司局和事业单位要按照《巩固和扩大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成果工作安排》(见附件)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按时完成本司局、本单位负责的相关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参照部机关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安排,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大讨论”成果的转化。

  巩固和扩大“大讨论”成果是全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责任。各地、各单位要狠抓落实,积极推进,使“大讨论”成果转化成为制度和行动,不断促进地质找矿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巩固和扩大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成果工作安排

重点工作工作名称任务分解和落实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责任单位
实施地质找矿保障工程,全面推进地质找矿工作统一管理,统筹部署商财政部落实地质保障工程资金,研究下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草拟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四个专项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资金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5月财务司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