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不断提高学校依法管理水平和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
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学校法制教育教材、课程、师资、经费“四落实”,努力使中小学生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开展法制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运用第二课堂和各种社会法制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适合中小学生特点、生动直观,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加强中小学生家长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发挥家长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的法制节目、法制专栏、专版,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以案说法、文艺节目、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断扩大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促进学校依法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学校保护学生安全的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构,要把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迅速行动,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推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地区活动整体推进情况,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表彰“五五”普法先进的重要指标。要大力宣传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和培育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引导和推动宣传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入,努力扩大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各地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请及时报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