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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种粮大户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种粮大户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农财发[201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全面了解全国种粮大户发展现状,研究扶持种粮大户政策措施,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我部决定开展全国种粮大户发展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种粮大户发展现状。包括种粮大户的数量、种植规模(鉴于目前全国没有统一的种粮大户标准,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标准,但一般不能低于每户30亩)、粮食品种、科技素质、销售情况及种粮效益等情况,以及种粮大户在科技推广、辐射带动、产业化开发等方面的情况。

  (二)扶持种粮大户的政策措施。包括对种粮大户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信息引导、生产补贴、奖励政策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三)当前种粮大户在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四)促进种粮大户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其他促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的政策建议。

  二、调研形式

  省级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全面调查、典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与种粮大户、基层农业部门、农民开展座谈交流,全面了解种粮大户的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促进种粮大户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其它事项

  请各省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调研,省级农业部门根据调研情况,按照调查内容要求,认真撰写调研报告。自下而上逐级填报并汇总有关调研数据(详见附件)。其中:附件1由省级农业部门组织县级农业部门填写,省级农业部门汇总;附件2由县级农业部门组织当地种粮大户填写,按照种植规模不同,填写10份左右。

  请各省将调研报告和调查表格于6月10日前以纸质稿和电子稿形式报送至农业部财务司专项资金处。

  联系人:沈磊;联系电话:010-59192545

  电子信箱:shenlei@agri.gov.cn。

  请予支持。

  附件:1.全省种粮大户情况汇总表

  2.种粮大户基本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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