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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关于举办2010年第一期地方测绘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关于举办2010年第一期地方测绘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测管函〔201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测绘行政管理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测绘局2010年教育培训计划,定于6月份举办2010年第一期地方测绘行政管理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当前测绘工作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测绘法律知识基础、测绘科学技术知识、行政法基础、行政执法理论与实践等。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测绘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和市、县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6月9日至12日,培训时间为4天,6月8日报到。

  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山水度假村(苏州市东山镇西泾山)。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测绘管理干部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每位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培训费1300元。

  (三)培训班结束时,将根据出勤与学习考察情况,为培训合格者颁发国家测绘局和武汉大学结业证书。请参培人员提交免冠1寸照片1张,将姓名写在照片背面,并在报到时一并交会务组。

  (四)对未取得测绘行政执法证的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予以颁发测绘行政执法证;对已取得测绘行政执法证满2年的学员,可在培训后予以注册。执法证的申领和注册按照测绘行政执法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请于6月4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附件2)分别传真至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和江苏省测绘局。

  (六)6月13日需由上海返程,并需会务组协助联系在上海住宿的,请在报名回执上注明。

  国家测绘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周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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