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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组织管理报备工作办理指南》的通知


  24.变更分支(代表)机构住所

申请单位

全国学会

审批机构

中国科协、民政部

提交材料时限

一般应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半年之内

需提交的材料

1.《关于××××学会××分支(代表)机构变更住所的请示》(说明分支机构变更情况及变更理由等);

2.《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编号:07号);

3.新住所使用权证明(以下三种形式之一 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房产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材料形式要求

材料2、3一式2份,其他一式1份。



  25.变更分支(代表)机构名称

申请单位

全国学会

审批机构

中国科协、民政部

提交材料时限

一般应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半年之内

需提交的材料

1.《关于××××学会××分支机构变更名称的请示》(说明分支机构变更名称的理由等);

2.《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变更申请表》(编号:07号);

3.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加盖学会公章);

4.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材料形式要求

材料2一式2份,其他一式1份。



  26.注销分支(代表)机构

申请单位

全国学会

审批机构

中国科协、民政部

提交材料时限

一般应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半年之内

需提交的材料

1.《关于××××学会注(撤)销××分支(代表)机构的请示》(说明注销分支机构的理由,对业务活动及相关问题的善后等);

2.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需加盖学会公章);

3.《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申请表》(编号:08号)

4. 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材料形式要求

材料3一式2份,其余一式1份。


  注:经民政部审查同意后,全国学会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注销分支机构的登记证书和印章,将组织机构代码和银行帐户注销资料的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办理注销公告,领取注销通知书,向中国科协备案。
  六、补发证书

  27.全国学会及分支(代表)机构补发登记证书

申请单位

全国学会

审批机构

中国科协、民政部

提交材料时限

一般应在丢失证书之日起2个月内

需提交的材料

1.《关于××××学会补发证书的请示》,内容包括:遗失原因;登记证号;证书有效期;

2.遗失声明。

材料形式要求

以上材料一式2份,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学会公章。



有关说明

  1.本指南中所指“需提交的材料”指需向中国科协提交的材料,请一律以A4开本打印或复印。凡经中国科协审查同意后需提交民政部批准或备案的事项,请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按民政部办事指南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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