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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组织管理报备工作办理指南》的通知

  注:新成立学会完成登记手续后,需将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印章式样、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办事机构设置等相关材料报中国科协和民政部备案。

  4.刻制印章

申请者

完成登记工作的全国学会

审批机构

中国科协、民政部

提交材料时限

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后

需提交的材料

1.《关于××××学会刻制印章的请示》(说明申请理由、民政部批准社团成立的文件标题及文号、刻制印章的内容等);

2.报民政部的刻制印章的申请书(预留业务主管单位印章的位置);

3.民政部准予成立登记批复复印件;

4.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5.印模式样。

材料形式要求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2份。


  注:全国学会刻制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公章,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5.办事机构备案

申请者

完成登记工作的全国学会

报备机构

中国科协、民政部

提交材料时限

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后

需提交的材料

1.《关于××××学会××办事机构备案的请示》(注明办事机构设置状况等);2.《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编号:09号);

3.有挂靠单位的,需提供挂靠单位对于办事机构设置的意见。

材料形式要求

材料2需提交一式2份,其他材料1份。



  二、全国学会变更登记及注销

 

 

报中国科协备案


 

 

向民政部提交申请


 

 

 

中国科协审查同意


 

向中国科协提交申请

全国学会变更登记工作流程

变更法定代表人


变更住所


变更注册资金


变更登记证书上的业务范围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变更挂靠单位


变更业务主管单位


届中变更(增补)负责人


理事(常务理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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