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申请书(写明于规定时间内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满足成立登记条件,由全体拟任负责人签字);
2.会员代表大会纪要;
3.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由发起人签字或由主发起单位加盖骑缝章)及电子版;
4.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住所在筹备期未变则无需提交);
5.《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01号);
6.《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号);
7.《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编号:12号)(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分别填写);
8.《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编号:05号);
9.《全国学会理事会成员备案表》及电子版(编号:kx04 );
10.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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