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学术部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组织管理报备工作办理指南》的通知
(科协学发[2008]149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加强对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简称学会)组织建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明确有关报批和备案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更好地为学会提供服务,根据《
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和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了《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组织管理报备工作办理指南》。
现将《办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并结合民政部等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办理相关业务报批和备案手续。《办理指南》未尽事宜,请根据相关部门具体要求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组织管理报备工作办理指南》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
组织管理报备工作办理指南
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 制
2008年7月
前 言
为加强对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组织建设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更好地为全国学会的组织建设工作提供服务,根据《
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组织通则(试行)》和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科协对学会组织管理工作的程序及流程,制定本指南。凡由中国科协业务主管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须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相关事项的报批和备案工作。
报备事项目录
一、申请成立全国学会
1.申请筹备
2.筹备中的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申请登记
4.刻制印章
5.办事机构备案
二、全国学会变更登记及注销
6.变更名称
7.修订章程
8.变更法定代表人
9.届中变更(增补)负责人
10.变更业务主管单位
11.变更住所
12.变更注册(活动)资金
13.变更业务范围
14.办事机构变更挂靠单位
15.注销
三、全国学会理事会换届
16.申请批准理事会换届方案
17.申请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18.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结果备案
19.提前或延期换届
四、中国科协团体会员的接纳和退出
20.申请为团体会员
21.退出
五、分支(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及注销
22.设立分支(代表)机构
23.变更分支(代表)机构负责人
24.变更分支(代表)机构住所
25.变更分支(代表)机构名称
26.注销分支(代表)机构
六、补发证书
27.全国学会及分支(代表)机构补发登记证书
有关说明
中国科协及民政部所需表格一览表
一、申请成立全国学会
申请成立全国学会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