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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普部关于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的通知
(科协普发基字[2008]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县级科协的科普工作情况,对各县(市、区)的科普工作条件和绩效进行量化评价和分析,提高科普工作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经研究,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本次测评对象为所有县(市、区)科协。

  二、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主要包括科普工作条件和工作绩效两个方面,采用全国统一的测评指标。为此,我部制定了《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条件测评指标》和《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指标》,并在广泛征求地方意见和试测评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形成了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指标体系。

  三、测评年度

  本次测评年度为2007年。科普工作条件测评主要考察2007年底的情况,绩效测评主要考察2007年全年的情况。除少数有特别说明的指标外,数据资料所属时间均为2007年。

  四、测评组织

  本次测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负责实施。各省级科协要把县级科协科普工作测评作为全面掌握基层情况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摸清情况、科学分析,并将测评结果应用于科普项目的安排和管理。同时,为便于联系,请一并搜集各县(市、区)科协人员的基本情况。

  另外,请各省级科协积极思考和整理各方面对测评指标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

  我部将对此项工作开展好的省份进行适当奖补。

  五、材料报送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兵团科协于2008年7月31日前完成测评工作,将测评结果材料报送我部基层科普处。

  测评结果材料包括:

  1、测评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含对测评指标的建议意见);
  2、县(市、区)测评计分表(Excel文件)(样表见附件1);
  3、县(市、区)测评结果排名(Excel文件)(样表见附件2);
  4、县(市、区)科协人员基本情况表(Excel文件)(样表见附件3)。

  联 系 人:张 婧  胡富梅
  电子邮箱:zj_cast@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科普部基层科普处
  邮  编:100029
  联系电话:(010)68788595  68578249

  附件:1.县(市、区)测评计分表(样表);
  2.县(市、区)测评排名表(样表);
  3.县(市、区)科协人员基本情况表(样表)。

中国科协科普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07年度 ××省  县级科协科普工作绩效测评计分表 (样表)
内容测评指标测评标准分值××县××县
1.政策环境建设1-1 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发有关科普政策性文件0个0  
1个以上666
1-2 县委、政府政策性文件(包括对乡镇进行考核)中对科普工作任务、指标等进行了设定00 
4 4
1-3 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科普工作进行批示00 
3 3
2.组织及队伍建设2-1 建立科普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并按制度开展活动0  
444
2-2 新增基层科普组织(含农技协、学会、乡镇科普协会、企业科普协会等)1-5个11 
6-10个2  
11个以上3 3
2-3 新增科普志愿者(登记在册)比例<5%1  
5%-10%(不含10%)22 
≥10%3 3
3.经费筹集与使用3-1-1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的人均实际使用经费(人均GDP<1万元)<0.1元 1  
0.1-0.2元(不含0.2元)22 
0.2-0.3元(不含0.3元)4 4
≥0.3元6  
3-1-2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的人均实际使用经费(人均GDP 1-3万元,不含3万元,下同)<0.15元1  
0.15-0.3元(不含0.3元)2  
0.3-0.8元(不含0.8元)44 
≥0.8元6 6
3-1-3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的人均实际使用经费(人均GDP 3-7万元)<0.25元1  
0.25-0.5元(不含0.5元)22 
0.5-1.0元(不含1.0元)4 4
≥1.0元以上6  
3-1-4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的人均实际使用经费(人均GDP≥7万元)<0.8元1  
0.8-1.5元(不含1.5元)2  
  1.5-3元(不含3元)444
≥3元6  
3-2 上级科协科普项目补助经费00  
<1万元 1  
1-3万元(不含3万元)2  
3-5万元(不含5万元)33 
≥5万元4 4
3-3 县级财政投入科普专项经费比上年增长≤00  
1%-10% (不含10%)2  
11%-20% (不含20%)33 
≥21%4 4
3-4 吸纳社会资金投入科普事业1-5万元(不含5万元)2  
5-10万元(不含10万元)444
≥10万元6  
3-5 财政支出中科普专项经费比重<0.1%1 1
≥0.1%33 
4.基础设施及示范体系建设4-1 新增科普画廊(宣传栏)建筑长度30-80延米22 
81-150延米4 4
151延米以上6  
4-2 县级科协配备科普工作、宣传专用车并能正常运转0  
444
4-3 县科协新增科普工作设备价值(不含科普工作、宣传专用车)0.3-0.5万元(不含0.5万元)1  
0.5-2万元(不含2万元)22 
≥2万元3 3
4-4 新增地、市以上科普教育、示范基地0  
444
4-5 新增地、市以上科普示范乡镇00 
1-2个2 2
3个以上4  
4-6 新增科普(科技)示范户(家庭)10-30户1  
31-50户2 2
51户以上33 
4-7 新增科普活动站(室)10-30个11 
31个以上3 3
5.科普活动组织5-1 全国科普日、科技周期间组织全县性科普活动0  
444
5-2 县科协主办科普讲座(报告)场次1-5次22 
6次以上4 4
5-3 在固定场所组织两天以上科普展览(常设展览全年计为一次;临时及巡回展览每个专题统计为一次)1次333
2次以上5  
5-4 组织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包括针对青少年的科技竞赛、科技冬夏令营、其他主题科技活动)1-3次113
4次以上3  
5-5 组织科技下乡(进社区)活动1-6次2  
7-12次446
13次以上6  
6.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6-1 开设科普大篷车等电视科普专栏节目0  
333
6-2 开设广播科普专栏节目00 
3 3
6-3 科普画廊(宣传栏)平均更新次数(即:展览总长度/建筑总长度)100%的画廊3个月更新2  
30%的画廊2个月更新2 2
50%的画廊2个月更新22 
7.科普资源共建共享7-1 牵头组织多个部门及机构共同开展大型科普活动1次333
2次以上6  
7-2 参与其他部门及机构的大型科普活动组织工作1次22 
2次4  
3次以上6 6
7-3 自行编发科普资料<1万份(册)2  
≥1万份(册)444
7-4 县科协与其他部门交流交换科普资料单位数1-5个以下11 
6-10个3  
11个以上5 5
8.特色指标8-1 承办上级组织的大型科普活动00 
5 5
8-2 县科协在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中获先进(优秀)单位0  
555
8-3 获地、市以上先进集体(个人)荣誉称号0  
444
8-4 经县级科协组织推荐获得省级部门以上科技工作方面奖励0  
444
8-5 承担创新性科普活动试点并在省级科协交流推广经验00 
4 4
合         计96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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