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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西部科普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项目编号:XB2008-02
  项目内容:主要支持西部地区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科协开展“一站一栏一员”建设,面向农民开展科普宣传。
  项目经费:中国科协资助额度为5万元,可用于购置建设科普设施和科普资源。申报单位应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配套资金。
  实施要求:科普活动站和宣传栏应在醒目位置标注“中国科协西部科普工程资助”。项目实施完成后,申报单位应及时将科普活动站和宣传栏的图片提供中国科协农技中心。
  (三)地震灾后科普能力建设
  项目编号:XB2008-03
  项目内容:主要支持汶川地震重灾县(市、区)的科协购置必要的科普器材和资料,创造科普工作条件,并围绕灾后重建开展科普宣传和示范,帮助灾区群众依靠科学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项目经费:中国科协资助额度为5万元,可用于购置必要的科普设施和科普资源,以及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实施要求:购置的科普器材应在醒目位置标注“中国科协西部科普工程资助”。配备科普器材和资料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恢复正常的科普工作。
  二、申报单位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主题活动能力建设”类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申报单位是:内蒙古、广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相关县(市、区)中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
  “地震灾后科普能力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单位是:汶川特大地震涉及的四川、甘肃、陕西的重灾县(市、区)科协。
  三、实施程序与时间安排
  2008年7月:中国科协科普部下发通知。
  2008年8月: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按照中国科协的要求组织本省的申报推荐工作。
  2008年9月: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支持项目,下达项目清单,与项目单位签订协议书。
  2008年10月-2009年10月:项目单位实施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开展指导、监督和总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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